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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
发布时间:2018-01-10 09:23:58  来源:天水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作者: 阅读次数:
 

  日前,市纪委对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了通报。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最新要求上来,确保作风建设劲头不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在纠正“四风”上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要大力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群众举报。要在春节期间主动作为,强化监督检查,不仅要坚决查纠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还要紧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树牢廉洁意识和服务意识,推动全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秦州区秦岭镇竹林村党支部书记杜务田违规支出招待费送节礼问题。2015年12月,杜务田从精准扶贫帮扶单位的帮扶资金中,违规支出招待费2550元,向他人送节礼支出410元,共计2960元。杜务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麦积区马跑泉镇三十甸子村村委会违规支出招待费问题。2013年,三十甸子村村委会违规用村集体资金列支招待费13488.8元,时任村党总支书记常付全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常付全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常付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武山县滩歌镇北山村村委会原主任纪存喜刁难群众吃拿卡要问题。2011年至2015年,纪存喜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向13户低保户收取好处费5550元,向3户危房改造户收取好处费1400元,从低保户关某处违规收取低保金7645元,共计14595元,以上资金全部用于个人支出。纪存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取费用已退还农户。
  4.秦安县郭嘉镇干部王玉龙违规收取好处费问题。2017年3月,王玉龙在为群众宋某夫妇和王某夫妇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办证,收受当事人现金500元。王玉龙受到警告处分,收受的现金已退还当事人。
  5.清水县白驼镇化岭村党支部原书记尚孝弟违规为儿子操办婚礼问题。2016年6月30日,尚孝弟在家中为儿子操办婚礼,招待客人283人,超出报备人数103人,尚孝弟受到免职处理。
  6.张家川县闫家乡朝阳村党支部书记米生财违规公款报销旅游费问题。2016年10月19日,米生财在朝阳村互助协会账务中,违规报销村委会主任马清真2012年10月外出考察学习期间旅游费1900元。米生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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