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乡镇党委和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由秦安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农业、财政、民政等部门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组成巡查组和检查组,从10月11日开始,对全县17个乡镇的村级财务、农村低保、五保供养、“一事一议”等群众关注的惠农政策落实及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交叉检查。
这次检查范围主要是:各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2012年以来的村级财务、农村低保、五保供养、“一事一议”等群众关注的惠农政策落实及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每个乡镇由检查组至少确定三个以上的重点村进行实际查看,明察暗访。在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村可追溯查看以前年度的账务。巡查组要至少检查六个村。对有财务收支账务的村必查;村级财务未实行委托代理且账务单列的村必查;实施“一事一议”以奖代补项目的村必查。
巡查组由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局各抽调2名工作人员组成,分两组对全县17个乡镇村级财务情况及检查组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巡查。检查组从有关乡镇抽调,共分八个小组,每组由1名乡镇纪委书记、1名纪检监察专干、1名财政所人员组成,由县纪委统一协调开展交叉检查。
县纪委监察局要求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选派熟悉农村政策、具有财务会计知识的工作人员参与专项检查,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农业部门负责农村财务的督查、财政部门负责村内“一事一议”以奖代补项目和农村危旧房改造的督查、民政部门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低保以及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履职情况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