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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风清气正过两节
发布时间:2017-12-28 15:31:22  来源:秦安县纪委  作者: 阅读次数:
 

  为巩固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促进作风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秦安县印发《关于进一步查纠“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廉洁过“两节”。
  通知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自觉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结合年底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采取过硬措施,坚决抓好整改。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接受监督,从严要求,从严律己,自觉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真正树好榜样、做好表率。
  通知要求要严明纪律规定,坚决贯彻“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具体要求,着力将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方方面面。元旦、春节期间,要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措施,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做到“十个严禁”。
  通知要求要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节日期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对各级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信号,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县纪委各室将按照监督联系分工和工作要求,在节假日期间对各镇、县直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通知要求要严格执纪问责,坚决惩治顶风违纪行为。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实施办法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编辑:张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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