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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水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7-18 16:21:36  来源:天水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作者: 阅读次数:
 

    1.天水市长城中学校长韩义志、党支部书记唐金维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22日,长城中学用办公经费违规给教职工发放值班补助、替课费、加班费、命题费等各类津补贴共计205730元。其中韩义志任校长期间发放125195元,唐金维主持学校工作期间发放80535元,违规报销招待费6487元。2014年至2015年度,长城中学违规向高三学生先后6次收取补课费共计157115元,经韩义志审签全部用于给教师发放补课费及各类补助。2016年3月秦州区纪委、监察局给予韩义志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唐金维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2.麦积区马跑泉镇中心学校总务主任贺效杰、副校长尹四洲违规报销费用问题。2014年8月2日至8日,麦积区马跑泉镇中心学校派贺效杰、尹四洲在北京参加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表彰大会,在报销出差费用时,二人分别违规报销住宿费399元。麦积区教体局党委对贺效杰、尹四洲在全区教体系统进行通报批评,违规报销住宿费用上缴财政。
  3.秦安县兴国中学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4年11月,秦安县兴国中学用义教经费违规给91人(次)授予“先进个人”的教职工和5个“优秀备课组”发放奖金共计40000元。2016年3月,秦安县纪委给予兴国中学校长宋彦虎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奖金归还原渠道。
  4.秦安县第一幼儿园园长吴冬花违规举办儿子婚礼问题。2015年11月2日,吴冬花给儿子举办婚礼,男女双方合办婚宴33桌,收取第一幼儿园17名教职工礼金3400元。2016年5月,秦安县纪委给予吴冬花党内警告处分,收取管理对象的礼金退还当事人。
  5.麦积区甘泉镇毛集村党支部书记闫菊州、村委会主任闫锐锋违规接待问题。2013年至2014年,甘泉镇毛集村用集体资金违规购买香烟及接待消费共计3311元。2016年3月,甘泉镇党委给予闫菊州党内警告处分,对闫锐锋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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