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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五字诀”强化基层纪委责任
发布时间:2016-03-11 09:04:52  来源:武山县纪委  作者: 阅读次数:
 

    近年来,武山县纪委以纠正“四风”和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重点,采取?“包、晒、督、述、评”等五项措施,层层夯实责任,确保基层纪委执纪监督问责履职到位。
  分片“包”。 全面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常委、副局长、室主任联系乡镇及部门纪检组织责任制,积极推行乡镇交叉办案、部门协作办案和县乡联合办案机制,全县15个乡镇纪委分片划分办案区域,进行交叉办案;20个部门纪委(纪检组)划分为4个协作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协作办案;复杂疑难案件由县纪委包片领导与乡镇纪委组成县乡工作组,进行联合办案,有效解决了乡镇纪委不会办案、无案可办的问题,既提升了乡镇纪检干部的办案能力,又提升了全县办案质量和效率。
  定期“晒”。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察局工作月例会制度的作用,不定期地听取部分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各纪委(纪检组)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对基层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情况逐月汇总,分析办案形势,交流办案经验,了解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办案重点和办案措施。
  上门“督”。每年7月初,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分别到15个乡镇、21个有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部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半年督查,对年初县纪委全会上签订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逐条对照检查,督促基层纪委(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监督检查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之中,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
  公开“述”。建立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县纪委述责述廉制度,明确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以每月工作例会汇报、定期书面报告的方式,向县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同时,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由县纪委书记亲自 “面对面”开展诫勉约谈,常态化传导责任和压力。
  年终“评”。围绕“两个责任”清单,突出主业主责,结合年终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设置“硬”指标,对各基层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评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工作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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