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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出台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4-10 10:09:48  来源:武山县纪委  作者: 阅读次数:
 
    近日,武山县制定出台《武山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实施办法(试行)》,保障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问责办法》共16条,从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或联系贫困户的帮扶干部、村“两委”及班子成员、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帮扶干部4个层面,共列出35条需要问责的情形。坚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落实责任的原则,对失职失责的单位和干部通过检查、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问责。《问责办法》规定,对重大典型案件问责结果公开通报曝光,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干部个人档案。
   《问责办法》的出台也是武山县扎实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将有效地提高全县党员干部的担责尽责、廉洁履职意识,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聚力打赢打好整县脱贫摘帽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编辑 李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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