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电子邮件
网站首页 廉政要闻 图片新闻 执纪审查 廉政文化 工作动态 政策法规 信息公开
 首页>>新闻系统>>工作动态>>武山>>正文
武山县建立“6+10”容错纠错机制 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
发布时间:2018-05-31 15:14:03  来源:武山县纪委  作者: 阅读次数:
 

    近日,武山县出台《全面深化改革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提出“6+10”的容错机制,从制度层面激励和保障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6+10”的容错机制,即容错必须具备6个条件,一是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没有明令禁止,或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符合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精神的;二是经过民主决策程序的(不具备民主决策条件的特殊情况除外);三是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没有为自己、他人或其他组织谋取不当利益的;四是没有与其他组织或个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利益的;五是主动纠错,及时挽回损失或消除不良影响的;六是未直接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事故,或未引发群体性事件。
    可以申请容错的10种情形,一是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出现工作失误和偏差,但经过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为个人、他人谋取私利或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二是在开展改革试点和谋划实施“自选动作”中,因无先例遵循或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非主观过失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三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不可预知的因素,在创造性开展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四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实践中,为抢抓机遇、大胆履职、敢闯敢干、推进落实而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五是在推进“接放管服”改革中,为提高工作效率进行项目并联审批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的;六是因国家政策调整、上级决策部署或市场环境变化,影响改革工作进展,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七是在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因勇于破解难题、积极担当作为、主动揽责涉险,造成一定失误或引发信访问题的;八是在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或偏差后,积极采取补救指施,最大限度挽回损失或消除不良影响的;九是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十是县委、县政府权限内其他符合容错纠错情形的改革事项。
   《实施办法》同时对容错认定程序,纠错的实施主体及方法,结果运用进行了明确规定。(编辑 李景云)


 

上一篇:武山县5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233件
下一篇:深入一线 精准发力 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监督检查
网站首页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中共天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天水市监察委员会 备案许可证编号:陇ICP备05000961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环城中路6号 邮编:741000 电话:0938-8270404 邮箱:tsjwbgs@126.com;tsjwjys@126.com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以上版本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