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近日,张家川县制定出台了《中共张家川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共张家川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年-2021年)》,以制度保障巡察监督实现全覆盖。 《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从工作机构和职责、巡察范围和内容、巡察方式和权限、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和责任等方面对巡察工作的开展进行了规定。 《巡察工作规划(2017年-2021年)》,计划在5年内对62个县直部门,15个乡镇及各行政村采取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巡察工作紧盯脱贫攻坚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围绕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着力发现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 目前,今年第一轮专项巡察工作已于4月上旬开始,三个专项巡察组已进驻胡川镇、连五乡、马关镇、梁山镇、川王镇、闫家乡6个乡镇开展巡察工作。(编辑 李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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