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的落实,靠实工作责任,做到职责明确,秦州区在全区范围内逐级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责任书》。 《责任书》的签订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全面覆盖”的原则,覆盖全区所有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及群团组织,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责任书》的签订主体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区委书记与常委班子成员、区纪委书记代表区委与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签订责任书;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签订责任书;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签订责任书;区纪委书记分别与各乡镇纪委书记、街道纪工委书记,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订责任书。 同时,制定下发《关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责任书的通知》,要求本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行业特点、岗位职责,突出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分解工作计划、措施办法、目标要求,制定责任明晰、权责对等、科学规范、管理有效的责任书,形成一个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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