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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十严禁”确保元旦春季期间风清气正
发布时间:2018-01-04 09:46:10  来源:秦州区纪委  作者: 阅读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秦州区发出《通知》严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一是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二是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维稳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年货节礼;三是严禁用财政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四是严禁在培训中心、单位食堂变相搞各种宴请活动;五是严禁违规公款购买高档酒水;六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借用、占用和使用下属单位或服务对象提供的车辆等;七是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八是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和电子红包等年货节礼;九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十是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同时,区纪委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一起,形成强大震慑。(编辑:张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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