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近期,天水市秦安县以回应民生关切为切入点,通过推行阳光纳保、规范审批程度、强化监督检查,彻底清查“违规保”,坚决清退“人情保”,核实举报“防假保”,全力打造阳光低保。截至目前,该县共清退合条件不符低保对象2725人,重新纳保困难群众2531人,用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是推行阳光纳保,彻底清查“违规保”。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结合乡镇党员干部进百村入千户访万人活动,该县制定出台《秦安县城乡低保错报漏报问题查处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清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39人组成5个专项督查小组,采取“直观看、具体问、邻里访、信函询、信访找、资料查”的办法,坚持户户必到、必看、必查,坚持核查“三个全覆盖”,即入户核查覆盖所有城乡低保家庭、农村低保固定公示栏覆盖所有行政村、家庭收入信息比对工作覆盖所有乡镇,坚决清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同时,充实民主评议小组,进一步规范档案建设,由县民政局干部、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乡镇驻村干部、村(居委会)民主评议小组代表等组成联合小组,对低保户实行现场即时联合审批,一次性办结,并分档确定补助标准。对评议、评审、审批情况进行全程公示,真正实现“阳光低保、公平低保”。
二是规范审批程序,坚决清退“人情保”。针对个人基层干部在申请审批过程中,执行程序不到位、环节有疏漏等问题,开出详细的“清理整改单”,坚决清退所有不符合条件的“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 实行“六纳入、四不报、二不批”制度,确保真正将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即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重点纳入,重病家庭、重残家庭、单亲家庭、计生两户、供养大学生家庭等六类生活困难家庭予以重点保障;对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者不上报,不愿接受核查者不上报,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家庭者不上报,群众反映强烈有异议者不上报;对家有成年子女而将父母户口分开、并以年老父母两人名义申报的不批,家有药房、磨坊、农机运输车、小轿车的,有经商做生意、有房屋出租、家庭成员有当村组干部、有在党政部门、中小学校、乡镇政府工作的不批。同时,对所有城乡低保对象名单、家庭情况、经济状况、资格评审等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其他居民、村民的监督,保证低保在阳光下运作。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核实举报“防假保”。建立城乡低保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制定低保对象有效期管理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定期核查制度、投诉举报制度和村(社区)干部及低保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对“拆户、并户”的,责令乡镇、村组限期整改。采取“一访二查三看四评”措施,使低保救助全方位透明、全过程公开,对符合城乡低保添加的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对各种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做到“应退尽退”。此外,依托社区、村务公开栏、新闻媒体等,将城乡低保救助政策、办理条件、保障标准、申办程序全部公开。开通低保服务热线、举报投诉电话、正常来信来访等多个信访渠道,核查受理群众举报20余次,从源头上杜绝关系保、人情保、优亲厚友保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增强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