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要求我们从战略和全局高度认识把握纪律建设的重大意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学在先、做在前、执行在先。 一将深刻认识作为基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创新之举,又是治本之策。在保留原《条例》廉洁自律专章的基础上从“移”、 “改”、 “增”三个方面充实完善了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为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提供了标尺和利器。管党治党,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准则》确立了高标准,《条例》划明了纪律底线。发生在身边的一起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无一不是忘却了出发的方向,理想信念坍塌、道德情操沦陷、纪律规矩失守。《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集中展现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条例》则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为“六大纪律”,划出了不可触碰、不能逾越的底线。 二将准确把握作为关键。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打出的则是立德立规并举、一正一负配合、自律他律结合的“组合拳”。《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起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正面清单;《条例》尊崇党章,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现纪法分开,重在立党的规矩,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两者同步修订、同时实施,既实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统一、相得益彰,又实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有机结合、共同发力。修订的《准则》导语明确了“四个必须”,《条例》总则新增“把纪律挺在前、注重抓早抓小”以及“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等,要充分把握,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要一条一条、一项一项把握和领会“八条规范”和“六大纪律”的具体内容,尤其是对于《条例》分则关于违反“六大纪律”的处分,既要钻研文本条款和权威释义,烂熟于心,这是前提;也要熟悉和掌握相关案例,把握从轻从重、减轻加重的具体情形。 三将坚决执行作为核心。法规的生命力在于以知促行、知行合一。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既要模范遵守《条例》、《准则》,又要严格执行。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遵守、模范执行。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抓起,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自觉知纪守法,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具体情况,联系自己的职责,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解决最突出问题。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必须依规执纪、严格执纪,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执行到位,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要进一步端正政绩观、执纪观,转变纪律审查方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严明纪律中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